公司印章、資質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、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和工具,也是公司對內對外行使權力的標志。資質是公司進行合法經營的有效證書。為使印章及資質管理規范化、制度化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章 印章資質種類
第二條 印章種類主要有:
(一)公司行政章:是按照政府規定,由主管部門批準刻制的代表公司權力的印章。
(二)專用章:為方便工作專門刻制的用于某種特定用途的印章,如:投標專用章、合同專用章、財務專用章、發票專用章、竣工圖章等。
第三條 資質種類主要有:
(一)通用證書: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、開戶許可證、貸款卡、統計證等。
(二)專業證書: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、安全生產許可證。
(三)專業人員證書:職稱證、項目經理(建造師)證、五大員證及特種工作資質證書等。
第三章 印章資質日常管理
第四條 印章刻制
(一)公司各類印章由辦公室負責刻制。
(二)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刻制各類專用章時,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,經理會議研究后辦公室刻制。
第五條 印章廢止
(一)因機構名稱變更,印章廢止使用時,應及時把作廢印章交回辦公室封存。
(二)遺失印章時,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出具印章遺失的書面說明,并依法公告作廢。
第六條 為規范印章日常管理工作,辦公室需建立印章管理臺帳,每個印章的刻制、使用、廢止與更換等詳細情況均應登記入臺帳,并將臺帳存檔。行政公章、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保管,財務專用章、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保管、其他專門用途章由開發部保管。
第七條 證書的管理應按使用用途分別由辦公室、財務和開發部管理,各部門應安排專人負責。
第八條 資質年檢審驗工作由各部門資質的保管人負責。
第四章 印章資質使用規范
第九條 各類印章的使用范圍
(一)公司章:適用于公司對內對外行政事務文件。
(二)各類專用章
1、投標專用章:適用于對外簽署投標文件的專用章。
2、合同專用章:適用于對外簽訂各項合同的專用章。
3、財務專用章:適用于財務管理各類事務文件。
4、發票專用章:適用于對外開據稅務發票等證明文件。
5、竣工圖章:適用于竣工圖紙文件使用。
第十條 各類印章的用印手續
(一)各類文件資料用印時,必須依據審批權限批準后(公司領導直接在文件上簽名的資料及與ISO質量管理體系有關的工程資料除外),需用印文件交印章管理人予以用印。
(二)各類文件資料用印的具體要求
1、公司的章程,所有涉及公司財產產權、財產抵押、擔保、貸款、借款的合同和協議,以及經濟擔保的法人代表委托書、法人代表證明書,未經公司法人代表審批,不得用印。
2、以公司名義的行文及對外報送的文件和資料,須經公司領導簽發方可用印。
3、所有合同和協議須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用印。
4、工程文件和資料,按ISO質量管理體系流程要求經相關負責人批準方可用印。
5、總經理印章的使用,憑總經理本人簽署的意見執行。
6、一般證明文件及材料由印章管理部門領導批準方可用印。
第十一條 印章的使用管理
(一)印章的啟用必須正式行文,指定專人接收印章,嚴格履行登記、交接、簽收手續。
(二)印章使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,印章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用印手續,不得使用廢止的印章。
(三)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嚴肅用?。?/span>
1、蓋章時,要嚴格照章辦事,印章管理人員必須明確用印范圍,檢查簽發手續是否完備,按照規定的份數蓋印,不漏蓋,不多蓋。
2、要嚴格把關,避免用印差錯,杜絕各種漏洞,凡不符合用印規定的,印章管理員有權拒絕用印,嚴禁在空白紙上加蓋公章。
3、各類業務、財務、合同專用章,必須專章專用,不得挪作它用。
4、蓋印位置要恰當,印跡要端正、清晰、并能騎年蓋月,蓋印文件必要時應蓋騎縫??;印章名稱要與印件落款一致;代用印章要注明“代章”。
5、蓋章時印章管理人員應建立用印臺帳進行編號登記,不得漏項。
(四)印章管理人員離職或調任時,必須履行印章交接手續。
第十二條 印章安全管理
印章管理員要注意印章的保養,定期清洗,防止碰撞和摔損。印章存放要配備可靠的安全保管措施,存放印章的地方要牢固加鎖,防腐、防盜,印章使用后要及時存放好。
第十三條 印章資質的外借管理
公司印章資質原則上不得攜帶出單位外使用,如確有需要帶出的,應由經辦人打借條,經所在部門、印章管理部門、資質管理部門及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,出差回來后必須于當日辦理歸還手續。
第十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資質由專人管理,本人因工作借用時應由主管領導審批,資質證書使用后應盡快歸還單位保管。
第十五條 單位印章和資質證書嚴禁同一時間由同一人員保管或使用。
第五章 附則
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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